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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病假補考成績打7折 國中生釋憲成功獲准再審

釋字784、釋字382


請病假補考成績打7折 國中生釋憲成功獲准再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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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名新竹培英國中傅姓學生2014年請病假無法參加考試,事後補考,卻遭校方依實際成績打7折。傅生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均遭駁,傅生不服提釋憲,去年釋字第784號解釋認定,只要學生權益受損皆可提出行政救濟;傅生據釋憲結果提再審,最高行政法院今(28日)裁定,為保障傅生的權益,應發回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為裁判。

 
「補考分數打折」是不少學生的共同經驗,2014年,傅姓國中生請病假無法參加考試,補考後成績都超過60分,但《新竹市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辦法》規定,「因事、因病假缺考者,成績在60分以下者,依實得分數計算;超過60分者,超過部分以7折計算」,校方依此將傅生成績打7折,她的各科分數變成:數學71分、英語76分、歷史65.25分、地理71分。

傅生認為這樣不公平,提起行政訴訟都遭駁回,理由是釋字382號解釋,只有退學等改變學生身分的情況可以提行政訴訟而,傅生因而提出釋憲。
 
去年10月25日,大法官做出釋字第784號解釋,認為各級學校學生的學習權、受教權、身體自主權、人格發展權、言論自由、宗教自由、財產權等,如果因為學校的教育或管理等公權力而被侵害,應該允許學生提起行政訴訟,而釋字第382號解釋僅允許學生在受到退學等改變學生身分、損害受教機會的情況下,可以提起行政訴訟,因此在這個範圍內,宣告變更釋字第382號解釋。
 
最高行今日裁定,廢棄傅生過去所提被駁回的所有裁定,發回北高刑更裁。

合議庭指出,去年10月25日大法官釋憲,傅生在同年的11月22日聲請再審。由於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,當人民的權利遭侵害時,都有提起訴訟的機會,因此,根據釋字第784號解釋的意旨,傅生聲請再審,要求廢棄過去的裁定合理。(王怡蓁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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