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人文補給站 - 台灣人權故事- 大法官解釋案例講解 - 憲字535 警察臨檢 比例原則 隱私權
 

航空電子系
講師
張茂霖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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憲字535 警察臨檢 比例原則 隱私權

2011年的大法官第535號解釋,就已經認定警察不可以在不顧時間、地點及對象,在街道上任意對人民做臨檢、盤查,此舉不僅違反比例原則,也嚴重侵犯人民隱私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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