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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改食品爭端的解析與建議(李武忠)


基改食品爭端的解析與建議(李武忠)


https://www.anntw.com/articles/20151201-JmMM

李武忠 / 大學兼任教授 2015/12/01 18:33 點閱 39 次
反對理由則有:基改食物品會造成人類過敏、癌症等不良影響;會破壞生態環境與原生族群基因。(photo by Wikipedia)
反對理由則有:基改食物品會造成人類過敏、癌症等不良影響;會破壞生態環境與原生族群基因。(photo by Wikipedia)

日前美國食品暨藥物管理局(FDA)允許基改鮭魚上市引發國內外關注,預估要能達到商業化生產還需1-2年時間,然而目前市面上販售的鮭魚,全部來自天然捕撈或是養殖鮭魚,消費者無須過度恐慌。不過FDA通過此案例對從事基改研發機構和公司產生很大的鼓舞,台灣政府在管理規範上應儘早做準備,以免引發更大的爭端。

【基改贊成與否】
基改爭議已久,贊成者與反對者各有堅持沒有定論。贊成理由包括:基改作物可以解決全球糧荒問題、改善營養不良的處境、沒有具體科學證據顯示會對人體健康環境造成傷害、降低農藥與化肥的使用量及增加農漁民收入等。

反對理由則有:基改食物品會造成人類過敏、癌症等不良影響;會破壞生態環境與原生族群基因;基改專利為少數跨國企業所掌控等,且無法有效評估人類幾十年進食基因改造食物的風險,尤其在利益團體的遊說下,政府恐對不利基改資訊有所隱瞞等。

美國對於基改食品依規定並不需要特別標示,同樣FDA認為該基改魚的營養成分與其他野生和養殖的大西洋鮭魚無分別,故產品標籤無須特別註明,勢將造成消費者選購上的困擾。

依臺灣現行規定食品基改原料非故意摻雜率標準為3%超過標準需標示為GMO(歐盟標準為0.9%、紐澳為1%)。然而在推動簽訂雙邊或多邊自由貿易協議時,通常會擬訂放寬管制的條款,接受或修訂本國法制銜接他國的專利條款,各國專利制度的有效範圍會擴大;

【我國應擬因應對策】
台灣想加入TPP,依TPP跨國法規調和條款,台灣勢將面臨針對基改產物是否繼續堅持採「基改食品」標示規定,以及如何有效把關避免造成國際貿易爭端,仍有相當之調和改革需要,我國政府部門應儘快邀集相關學者專家與消費者團體,共同研商因應對策。

可以預期基改問題將會較目前食安問題更為棘手,而台灣又迫切想加入TPP、FTA等區域經貿組織,因此政府相關部會除了補助基改技術研發外,應該委請具公信力的專業研究機構組成團隊,進行基改風險總體評估包括健康、環境、經濟、法規等,以做為決策、談判的重要機依據。

另外,政府也應該讓相關資訊公開透明以維護民眾知的權利;而透過標示讓民眾瞭解何者為基改食物何者不是基改,供消費者來選擇應該是目前較可行的方法之一,這個工作應該由政府來推動,若被迫不得已可參考美國做法由民間社團來推動。

科技給人類帶來便利與舒適,但也同樣存在風險與危機,如何驅吉避凶也是人類一直在努力追求的目標,而許多的恐懼來自「未知」或「真相」,如氫化植物油、反式脂肪、安賽蜜等,基改食物還有待更多的科學證據來解惑平息紛爭。短期內基改爭議還會持續,鑑於目前使用基改食物非惟一選擇,應該標示清楚給予消費者選擇的權利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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