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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典範學習與道德實踐壹、明太祖朱元璋與中國專制政權 一、宰相制度的廢除 (一)中國歷代相權的削弱 1. 漢代:西漢文帝時,宰相有專戮之權,至哀帝元壽2年,正三公官,宰相分職為大司徒、大司馬、大司空,而大司馬位在大司徒之上。東漢光武中興,政歸尚書令,以加強控制,自此以後,三公之職僅備員而已,而尚書的組織卻漸充實。 2. 魏晉南北朝時期:魏、晉均重用中書令。梁、後魏則重用門下省,以侍中輔政。北齊則將尚書改為尚書省,所屬六曹,改為六部尚書。 3. 隋、唐:三省制度成立,尚書省、中書省、門下省三個機關的首長均是宰相,然其他官吏若加上「參知政事」或「平章政事」等職銜者,亦都是正式的宰相。 4. 宋代:宋代中書省和樞密院並稱「二府」,而宰相職權更為削弱。軍事由樞密院掌管,於是宰相沒有兵權。設置三司,即戶部司、鹽鐵司、度支司,於是財政權亦非宰相所能干預。設立審官院、三班院考課百官,宰相的用人權亦所剩無幾。 5. 元代:把中書省當作宰相府,另設左、右丞相各一人以副之,而以六部尚書隸於其下。 6. 明代:明初設官,仍沿襲元代制度,以中書省總理政務,左、右丞相主之,下設六部。洪武13年,左丞相胡惟庸以「圖謀不軌」被誅,朱元璋認為相權過重,乃罷中書省,廢丞相,以六部直隸於皇帝。洪武28年規定:「敢有奏請設立丞相者,文武群臣,即使劾奏,本身凌遲,全家處斬。」建立了一個無限制的君主獨裁政權,導致明、清二代540年的政治開始嚴重的僵化。 二、殺人、廷杖和特務 (一)殺人 1. 殺功臣:朱元璋在洪武3年,分封36個公侯,此36人中,論誅和賜死的有14位,謫戍而道卒和中毒死亡的有5位。 2. 殺大臣:在朱元璋時期,做過宰相的,先後只有4人──即徐達、李善長、汪廣洋、胡惟庸,此4人均貶死或伏誅。宰相制度廢除後,朝中的最高官職為六部尚書和都御史,其被朱元璋誅殺的有11位。 3. 殺言官:《明史》中所記載錢唐等10位言官,竟有一半被朱元璋殺害。 4. 殺文人:《明史》〈文苑傳〉所載文人被朱元璋殺害的有13人,被充軍的有8人。另外,還有所謂文字疑獄──即因為在慶賀表中用了「法」、「則」、「生」、「坤」等字(音同「髮」、「賊」、「僧」、「髡」),而有許多學官被殺。 5. 殺官吏:朱元璋對待地方官吏尤為嚴酷,明代律法規定:「守令贓60兩以上者,梟首示眾」。洪武9年,官吏謫笞,謫屯鳳陽者萬餘人。 6. 殺隱士:朱元璋於大誥中規定:「率土之濱,莫非王臣,寰中士大夫,不為君用,是自外其教者,誅其身而沒其家,不為之過。」 (二)大獄 1. 洪武15年的「空印案」:當時地方官派人到中央繳納錢糧,照例是帶加蓋官印的空白文書(空印),以備臨時填寫改正之用,朱元璋認為其中有弊,乃大興誅殺。 2. 洪武18年的「郭桓案」:為了戶部侍郎郭桓作弊,連累了中央各部及全國的地方官,死者數萬人。六部侍郎以下皆死,官吏繫死者數萬人,中上之家,大抵皆破。 3. 洪武23年的「胡惟庸案」:殺了8位開國功臣,坐誅者3萬餘人。 4. 洪武26年的「藍玉案」:洪武26年,藍玉因恃功粗暴,為人控告謀反而被誅,族誅者達1萬5000人。 (三)廷杖 由於朱元璋之提倡,於是內外仿效,竟然成了全國通行的制度,在「刑不上大夫」的原則下,一向被維持著的士大夫的體面,至此掃地無遺。廷杖的執行是每5杖易一人,喊聲動地,聞者股慄,受刑者露股受杖,頭面觸地,地塵滿口中,受杖者多死。 (四)特務 1. 明代的司法機關,有刑部──掌全國司法行政,兼理京府直隸的部分刑案;大理寺──為最高法院,凡刑部、都察院所受理的案件,均於此覆審;都察院──主要職責為糾察百官,並有會審大案之權。以上三者,合稱為「三法司」。而在地方,則府、州、縣官,均兼掌訟獄。 2. 皇帝亦常私設法庭,如錦衣衛──又稱詔獄,於朱元璋時設立,此機關亦可以拘捕和審訊犯人;東廠──成祖時設立,以宦官掌之,緝訪謀逆、妖言及大姦惡等;西廠──憲宗時設立,以宦官汪直主持之;鎮撫司──原隸錦衣衛,憲宗時,成為獨立機構;內廠──武宗時設立,由宦官劉瑾主持之。 明代司法權的不統一,是造成司法黑暗腐敗的主要原因。而廠衛的橫行,加上廷杖的威虐,構成明代法治的最大汙點。 三、任情生殺的君主司法 1. 朱元璋在位31年,不斷的變更法律,並放棄了中國1600年的傳統形式,而改以六部的職掌來編纂刑律,並且常常親自審判司法案件。 2. 朱元璋有時法外施仁,乃是用以爭取人民的好感,甚至歡迎他的裁判,而卻在不知不覺中,把皇帝裁判看成是一個合理的制度。 3. 最不足取的是朱元璋喜歡化裝私訪,使人防不勝防,因此,有人偶而因為說話不小心,而為滿街全村引來災害。 四、明太祖朱元璋的功過 (一)朱元璋的治績 1. 朱元璋重懲貪汙、厲行法治,使明初的吏治澄清了一個相當長的時期。 2. 嚴禁宦官干預政治和母后臨朝,並以文臣掌理軍政。 3. 重視人才的培養與選拔,廣設學校,推行察舉制度。 4. 獎勵人民上書言事,賦予諫官重權,以求政治的改進。 (二)朱元璋對明代政治造成的影響 1. 明代的大部分時間,其內政方面是異常腐敗黑喑的,若干秕政從明初便奠下基礎。明代政治的不上軌道,朱元璋要負起大部分的責任,其「家天下」的思想極濃,加以猜忌殘忍的性格,使他做出許多荒謬殘暴的舉動。 2. 「宰相制度」廢除之後,文武百官驟然矮皇帝大半截而越形渺小,在百姓心目中,皇帝遂成為超人,在大量而任情的不斷殘殺下,「天威」越為不可測,而使人民恐懼,在此前提下,31年喜怒無常的無限專制,便輕易的奠立了一個無限制專制的皇帝制度,自此在中國延續了540年。 貳、唐太宗與玄武門事變 一、玄武門事變的醞釀 (一) 太子李建成與秦王李世民衝突的開始 1. 李建成與李世民之衝突,約起於武德4年洛陽平定之後,在此之前由於李建成留居長安,李世民專征於外,頗少共處的機會,及李世民平定洛陽,功業日隆,其遭李建成之忌,自所難免。 2. 李建成最初所採用的策略,則為聯合其弟齊王李元吉,以增加聲勢;並交結高祖的妃嬪張婕妤、尹德妃,以為內助。李建成此一辦法,甚為成功,因有宮闈之奧援,不僅地位大為穩固,且得建立耳目於宮中。 3. 李建成採納東宮僚屬王珪、魏徵等人的建議,率兵親征劉黑闥,以分李世民之功。 (二)楊文幹事件 1. 李建成的另一個策略,即為蓄養勇士,擴充實力,蓋李世民久專征伐,府中智勇之士眾多,李建成自不免相形見絀,故廣加募召,以資抗衡。據《舊唐書》〈建成傳〉載:武德7年「建成先令慶州總管楊文幹募健兒送京師,欲以為變;又遣郎將爾朱煥、校尉橋公山齎甲以賜文幹,令起兵共相應接。」 2. 楊文幹事件可視為李建成、李世民雙方整個衡突過程中的一個重要階段,此事件後,李建成之地位終不動搖,而李世民所抱高祖易儲的希望,亦告幻滅,由是鬥爭益烈而危機日深。 (三)高祖的態度 1. 高祖初亦深知李世民之大功,且曾數度許以皇位之繼承,後因受後宮張婕妤、尹德妃等人的蠱惑,終至偏袒李建成、李元吉,而疏遠李世民,不只違背其承諾,即於二人加害李世民之種種罪行,亦不予究責。李世民之覬覦儲位,由高祖出言不慎以激發之,誠有可能。 2. 高祖為消弭雙方的嫌隙,遷居李世民於長安城西之宏義宮,李世民既徙居城外,李建成等在京城中遂無敵對之勢力,而於宮中消息之探討,亦遠較李世民為便利,故高祖此種措施,益使李世民陷於不利之形勢,此事於李世民之發動政變,具有直接促成的作用。其原因有二:其一是李世民去至尊疏遠,終無嗣位之可能。其二是宏義宮僻居城外,更便於陰謀之進行。 (四)群臣的態度 高祖得到李世民新動向的消息,就設法防止,採用釜底抽薪的辦法,從嚴處罰那些慫恿李世民的謀臣和武將,以期收到殺一儆百的效用,達到李世民的部屬不敢幫助李世民生事的目的。當時東宮及齊王府的部屬,也都認為如果對李世民主張太過激烈,怕會得到高祖的懲處,因而對李世民的行動,都不敢從中挑撥,更不敢多做報告。 二、事變前夕的局面 (一)收買智勇之士 1. 楊文幹事件後,李世民、李建成的鬥爭越形激烈,雙方皆致力於收買智勇之士以為己用,李建成收買李世民重要分子的辦法失敗後,乃轉而藉高祖之力以排去之,李世民的重要謀臣如程知節、房玄齡、杜如晦等人,盡遭斥逐,而武將尉遲敬德幾至被殺。 2. 武德9年,李建成復乘突厥入寇的機會,力薦其弟齊王李元吉督諸軍北征;李元吉復請以秦府驍將精兵隨行,期以徹底瓦解李世民的武力,惟軍未發,而「玄武門事變」爆發。 (二) 李世民出居洛陽不成 1. 李世民在京師的實力,既不敵李建成,因思植勢力於首都之外,以待他日之變,遂有遣張亮赴洛陽之事。高祖曾有命李世民出居洛陽之意,高祖此意,仍是採用以往之隔離辦法,及李建成等人使人上奏高祖,乃悟後果之嚴重,遂暫擱此事。 2. 李世民在京師的實力,既處劣勢;欲東出洛陽以變,復不如願;而奪嫡的野心,難以壓抑;自身的實力,又將逐漸消失,最後只有放手一搏。 三、事變的經過 (一)收買玄武門守將常何 武德9年5月,傅奕上奏:「太白見秦分,秦王當有天下」,高祖出示傅奕的奏狀給李世民,目的是希望藉此警告李世民,使李世民知有防備而不敢發動。李世民卻反而因此更怕功高不賞,急急的出重利收買玄武門守將常何,常何曾隸屬李建成而為李世民所利誘。換言之,高祖以傅奕奏狀授李世民,卻在無意間反成為李世民利誘常何的促成力量。 (二)伏兵玄武門內 李世民與常何談妥條件之後,李世民便決定伏兵玄武門內的計劃,接著李世民就上奏李建成、李元吉之罪,以引起高祖召喚他們鞫問,造成李建成、李元吉入玄武門的機會。李建成、李元吉的聯軍,本來足以壓倒李世民的軍隊,李建成更是胸有成竹;又因玄武門為其舊部常何所駐守,所以李建成認為玄武門內外都沒有危險。按照唐代的法律規定,無許可證而妄入宮門的,處2年徒刑。李建成估計玄武門內是法律規定的安全地帶,因而東宮、齊府的精兵都停在玄武門之外。 (三) 李建成、李元吉兵敗被殺 李世民之所以得勝,李建成、李元吉之所以致敗被殺,主要關鍵在於李世民以兵據玄武門,即宮城之北門,而李建成、李元吉卻無法以兵入玄武門之故也。高祖、李建成都估計錯誤,他們只應付正常的情況,而沒有防備意外的發生,李世民則是採用一切可能的非法手段,孤注一擲,被拒在玄武門外的東宮、齊府的優勢兵力,也無能為力。 四、玄武門事變對唐代政治的影響 (一)廢立太子成常例 1. 他們認為「奪嫡」之事,不只是可通之路,而且是成功之門,不由的想去模仿效法。 2. 高宗的得立,直接受「玄武門事變」的影響。李世民即位後,立李承乾為太子,而想奪嫡的頗不乏人,濮王李泰就是最重要者之一,於是太子李承乾與濮王李泰乃各樹朋黨,後雙雙被廢。武后的被立為后,以及她之所以掌握政權,更是建在高宗的得立上的。 3. 高宗的廢皇太子李忠、廢皇太子李賢,既以廢皇太子為常事;武后甚至廢中宗、睿宗兩帝形同奕棋,亦是間接的受著「玄武門事變」的影響。 (二)政權的不安定 1. 廢立皇太子既成風氣,未即帝位的皇太子當然極度不安,變亂遂由不安的心情而發生。原先濮王李泰潛謀奪嫡之時,李世民主張「兩從廢黜」,因謂侍臣曰:「自今太子不道,藩王窺伺者,兩棄之,傳之子孫,以為永制。」但是李世民本身就是藩王窺嗣成功的,由李世民成功的影響而發生的藩王窺嗣事件,猶如長潮巨浪,洶湧澎湃。李世民所定的法制,既不能阻止由他成功的影響而發生出來的潮流,覬覦政權的野心,漸漸的擴散到藩王以外。武后、韋后固不必論,中宗時有安樂公主請為皇太女,睿宗時有太平公主謀廢太子等事。 2. 由太子的帝位繼承權的不固定,進而至於即帝位以後政權還不安定,政權逐鹿者,由藩王而皇后而公主,唐代政權之爭,可謂變本加厲了。 (三) 宦官干預廢立之事 1. 宦官高力士短短數語:「嗣君未定耶?推長而立,孰敢爭?」幫助玄宗決定立肅宗為太子,這是以後宦官干預立君之事的先聲。 2. 安祿山造反時,宦官李輔國在馬嵬勸太子(即肅宗)北趨朔方;至靈武又勸肅宗即位,李輔國因之成為擁戴之元勳,遂創後來宦官擁戴或廢黜的先例;唐代帝位繼承的決定,乃另轉一個新方向,即操於宦官之手,唐帝國也隨著走向衰落之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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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華科技大學數位化學習歷程 - 意見反應 | 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