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hingmin - 遠距課程資訊 - 100-1你所不知道的歷史期末講義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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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00-1你所不知道的歷史期末講義

     

    壹、宋太祖與強幹弱枝國策之建立

     

     

    一、陳橋兵變

       ()陳橋兵變的經過

        後周世宗顯德7年,鎮、定二州奏北漢引遼人入寇,周室命殿前都點檢趙匡胤率兵禦敵,當時主少國疑(世宗死,子宗訓即位,是為恭帝,年僅7歲),趙匡胤握兵權而得眾心。趙匡胤軍次陳橋驛,兵士大譟,群擁趙匡胤為帝,於是兵還京師,即帝位,國號「宋」,是為宋太祖。

       ()陳橋兵變的事實真象

        1. 鎮、定二州奏遼人入寇,其進兵的情形,舊史全無記載,僅言遼人遁去,當時後周世宗崩,恭帝年僅7歲,遼人何以不戰而退?因此遼人入寇的事,可能是偽造的。

        2. 趙匡胤出兵之際,即已謠傳點檢作天子;當時又有軍校苗訓,自言看見「日下復有一日」,可知京中人士對這次事變已先有風聞。

        3. 兵變之時,秩序井然,而倉促之間,黃袍從那裡得來?若非事先有備,臨時恐怕無法做到。

        4. 趙匡胤母親杜氏,聽說趙匡胤篡後周,即說:「吾兒素有大志,今果然!」可知趙匡胤為自立的事,蓄意已久。

        5. 趙匡胤在赴陳橋之前,曾焚毀一批文書,自然有其重大的意圖。

       ()趙匡胤掌握禁軍的原因

        1. 家世的關係

        趙匡胤的父親趙弘殷,自後唐入禁軍,直至後周,時間不可謂不久,且由下上升,所以與禁軍的關係是很密切的,時趙弘殷官至馬軍副都指揮使。趙匡胤於高平戰後,任「殿前都虞侯」,《宋史》〈太祖本紀〉云:「父子分典禁軍,一時榮之。」殿前軍的整編,起於後周世宗,當時趙匡胤為殿前都虞侯,世宗詔令全國選募壯士送京師,命趙匡胤擇其武藝高強者為殿前軍,並改任趙匡胤為「殿前都點檢」以統之。殿前軍是他整編,當然都是他的部屬,侍衛親軍是他父親的袍澤。因此趙匡胤能掌握禁軍,「家世」的關係是主要原因。

        2. 義社兄弟的關係

        趙匡胤與禁軍將領石守信、王審琦等人結為兄弟,當時稱為「義社十兄弟」,這個小組織便是趙匡胤發動政變的一大助力。

     

    二、宋代的國策

       ()宋代的國策,簡言之為「強幹弱枝」,其基本原則有二:其一是「中央集權」,使中央的各項權力,如軍事、政治、財政、法律等權力都超越地方。其二是提倡「文人政治」,嚴禁武人干政。

       () 宋太祖為厲行國策所作的重要措施

        1. 整頓禁軍

        首先排除禁軍中異己的重要將領,如張永德、李重進、韓通、李筠等人。撤消「殿前都點檢」一類的要職,改以其弟趙匡義為「殿前都虞侯」,統領禁軍。建隆2年,「杯酒釋兵權」,解除石守信、高懷德、王審琦等人的兵權。整飭軍紀,嚴懲不法之徒,禁止「義社」組織。淘汰冗弱,並選全國精兵,規定禁兵分番戍守郡縣,以防士卒驕惰。

        2. 削奪藩鎮的權力

        凡遇節度使來朝,即將其遷移至別處,使其脫離原有的地盤憑藉。在稅收方面,由中央派官至各藩鎮,分主其事,以杜絕過去藩鎮重斂人民的弊端。在財賦方面,乾德2年,命令諸州所收的賦稅,除了供給本州的用度外,其餘錢帛,均須輦送京師。在吏治方面,嚴禁諸州首長以私人典掌要職,每州並置通判,以監察州政,而舊有節度使出缺時,漸以文人代之。

       ()對政治的影響

        1. 宋太祖時,地方的武力雖不足與中央抗衡,但保境禦敵,尚不必全賴禁軍。宋太宗即位後,繼續削弱藩鎮,並規定節度使所轄的土地,只限一州, 其餘土地均直隸中央。從此以後,中央益強,地方益弱,漸至失去平衡。其後宋太宗以禁軍伐遼,兩度失敗,全國遂無可用之兵,乃至國勢驟弱,外患益深。宋太宗以後的皇帝,一味擴充禁軍,只著重數目的增加,而不重視素質的改進,漸至中央與地方並弱。

        2. 過度的重文輕武:由於宋代重用文人,科舉為世所重,相反的,軍人卻遭受鄙視,其素質與社會地位,日益低落。此外,宋廷對統兵將帥的猜忌,也始終不懈,對於具有勇略的將領,疑忌尤深,而統兵大員亦多任用文官。

        3. 宋初的中央官制,名義上承襲唐制,如三省、九寺、諸監、御史臺等,然而這些機關首長的職權,大都名實不符,這種現象的造成,導因於宋室的致力於推行中央集權,而以前代的制度勉強適應這種政策,而致發生許多不良的影響。

        4. 三省雖同時並立,但尚書、門下兩省的職權趨於廢退,三省的首長都不常置,有時雖以他官兼領,只是徒擁虛名,不預國政。加以言官權重,宰相受言官的牽制,不能有所作為,相權益弱。

        5. 宋代的政治制度,除官職之外,另有所謂「差遣」,有官職者未必有權,必須由皇帝別敕差遣,才能辦理其職掌範圍以內的事,因此造成許多官職只是坐擁虛名,徒耗國家的俸祿而已。

        6. 從北宋末年起,宰相之上,又設有一種尊貴的官銜,稱「平章軍國重事」,或「同平章軍國事」。南宋寧宗時,韓侂冑任之,改稱「平章軍國事」,從此成為權臣所必加的頭銜,丞相遂成為其僚屬。

     

    三、宋代的國策與國計之關係

       ()時代背景

        1. 北宋與遼國及西夏對峙,南宋與金國以淮河為界,及其末年又受制於蒙古。整個宋代始終處在強敵的欺凌下,為使國祚延續,不得不養重兵,軍費的支出,日益浩大,軍食戰備的長期消耗,終將宋代的財政經濟拖垮了。

        2. 至於軍隊編制的擴大、官吏數目的增加、俸祿的豐厚、郊祀的濫賞、祠祿的賜與、宗室的無限給養、歲幣的長期消耗,無一不是國家財政的沈重負擔。

       ()冗兵問題

        1. 宋代行募兵制,軍隊分為禁兵、廂兵、鄉兵、蕃兵,分隸於殿前、侍衛二司。分述如下:

         (1)禁兵:為皇帝的衛隊,也是最精銳的部隊,其任務為保衛京師,兼備征伐,約有半數駐於京城及其附近地區,其餘則分戍邊境及若干內地重鎮。宋太祖時曾揀軍中勇壯者,號為「兵樣」,分送各地,命如樣招募,其標準高度為55吋至58吋。外戍的禁軍,每12年必換防一次,戍地統帥,則不隨兵易防,以免武人專擅。

         (2)廂兵:是諸州的地方軍,有時一軍分隸數州,其主要任務是在諸州擔任畜牧和修繕之役。

         (3)鄉兵:即民兵,其來源一部分出自招募,一部分自民戶徵調。

         (4)蕃兵:為外籍兵團,亦可說是邊塞上的鄉兵,為內屬的外族男丁組織而成。

        2. 冗兵之患

         (1) 宋仁宗時,因西夏叛亂,大肆招募並徵調民兵,冗兵之患遂日益嚴重。宋代的募兵,並沒有完善的退役制度。士兵可以老死行伍,老兵既不可用,於是再招募新兵,軍隊乃越養越多。遇到天災,更以招兵為救濟災荒的手段。

         (2) 宋太祖開寶時期,兵員總數為378000人,其中禁軍馬兵、步兵共193000人;至宋仁宗慶曆時,兵員總數為1259000人,其中禁軍馬兵、步兵共826000人。70年間,禁軍增加633000人,總兵數增加881000人。國家財賦的收入,80%以上花在養兵之上。

        3. 宋代兵制的弊端

        宋仁宗時,禁軍多怯懦畏戰,主要的作戰任務乃轉移到鄉兵身上,因鄉兵熟知邊疆地形及敵情,且愛護家鄉,每戰必出死力。另外,宋室對邊將箝制過甚,加以不得久任,以是雖有良兵,仍不足以捍禦外寇。王安石變法中的改革兵制,主要是以民兵代替募兵,北宋哲宗時,舊黨當政,廢保甲、罷教閱,於是民兵亦衰。

       ()冗官問題

        1.宋代錄取的進士(諸科、制舉尚不計算在內),合計為4275人,每屆錄取的新進士,政府都替他們安排職位,取士用人如此沒有節制,當然導致冗官的充斥。

        2. 宋代服官之家,稱為「官戶」,而官戶照例可免賦役,冗官充斥之後,官戶驟增,納稅執役戶便告遞減,農民賦役因而加重,而逃稅避役之風日益猖獗,遂使社會失其和諧。

       ()宗室問題

        1. 宋仁宗皇祐時期,曾先後下詔,規定宗室男子4歲給食,5歲賜名授官,15歲則可以計年轉官。

        2. 宋代為管理宗室,設有「大宗正司」,除對於宗室袒免以外,規定凡兩世祖、父俱亡而無官貧乏者,則支給孤遺錢、米;至於任官者,其俸祿增加極快,其他添差到各機關及州縣政府任職者,更難以數計。

        3. 尚有特別節日的賜予,如生日、婚嫁、喪葬及歲時補充雜賜,與四季賜衣等。

       ()歲幣問題

        1. 北宋真宗景德元年,宋遼議和,宋代給遼國每年輸送歲幣銀10萬兩、絹20萬匹;至宋仁宗慶曆元年,西夏事起,歲幣增為銀20萬兩、絹30萬匹。慶曆4年,西夏元昊上表輸誠,宋代賜歲幣銀72000兩、絹153000匹、茶3萬斤。

        2. 南宋高宗紹興11年,與金國議和,歲幣為銀、絹各25萬兩、匹。宋寧宗開禧用兵失敗,增歲幣為銀、絹各30萬兩、匹。

        3. 計前後70餘年間,金、帛之消耗,難計其數,此外,還有各種餽贈與賂遺。

       ()官員俸祿問題

        1. 宋代實行「厚祿養廉」政策,除正俸外,每年春、冬兩季,又定期賜衣料、祿粟;此外,尚有職錢及隨身傭人衣糧,甚至茶酒廚料,及薪蒿炭鹽諸物,無不配給。以上是本職的俸祿,如有兼差,亦特添加給。

        2. 丁憂及疾病告假的官員,亦照常支給月俸。又有「祠祿」之制,設宮觀,以大臣之老而罷職者領之,立意在敬老尊賢。

       ()郊祀蔭賞問題

        1. 宋代郊祀,每三年舉行一次,每至禮成,例頒贈群臣衣帶鞍馬銀絹,軍校賜紙帛有差,貧乏的州軍,如在郊祀之年,若籌不到一筆相當數目的錦帛,以應付駐守在該州的廂兵的賞賜,則很容易激起兵變,其弊不可勝言。

        2. 宋代每次親郊,除普遍的賞賜外,大小各官皆得蔭子。

     


     

    貳、汪兆銘與民國政局

     

     

    一、汪兆銘的生平

       ()投身革命

        汪兆銘,字「季恂」,又書「季新」,號「精衛」,清光緒9328日生於廣州。原籍浙江省紹興縣人,清咸豐年間,其父親為了躲避「洪楊之亂」,舉家入粵,遂為廣東省番禺縣人。清光緒31年,孫中山至日本,在東京籌設革命組織「同盟會」,汪兆銘遂加入同盟會,並被推舉為評議部議長,在同盟會的機關報——《民報》以「精衛」為筆名撰稿,與胡漢民等人同為《民報》的健將。「欽州之役」及「鎮南關之役」,汪兆銘均曾與其謀;後奉孫中山之命至南洋宣傳革命,籌募經費,為陳璧君所傾服。

       ()謀炸清攝政王載灃

        汪兆銘因憤恨陶成章等人惡意攻訐孫中山及同盟會,於是謀擊滿清大員以雪恥,乃有赴北京謀刺攝政王載灃之舉。宣統元年2月,鄭毓秀利用洋人的掩護,將裝炸彈的兩個皮箱,從鐵路運往北京,交給汪兆銘。汪兆銘與黃復生兩人潛往攝政王載灃進宮道路的橋下埋置炸彈,不幸為清廷偵探逮捕。汪兆銘被捕後,抱必死的決心,曾慷慨賦詩以明志,云:「慷慨歌燕士,從容作楚囚;引刀成一快,不負少年頭。留得心魂在,殘軀付劫灰;青磷光不滅,夜夜照燕臺。」清廷以案情重大,派肅王善耆審辦,結果汪兆銘被判處終身監禁。宣統3年,辛亥武昌起義後,獲釋。

       ()歷任黨政要職

        民國元年,與陳璧君結婚以後,旋即赴法國。民國13年,出席「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」,當選為中央執行委員;黃埔陸軍軍官學校成立後,與胡漢民、邵元沖任政治教官。民國14年,孫中山在北京逝世,隨侍在側,並代草遺囑。民國147月,國民政府在廣州成立,黃埔軍校改稱為「中央軍事政治學校」,出任該校黨代表。民國19年,閻錫山、馮玉祥、李宗仁等聯電反對中央,提出「黨統」問題,乃通電響應;不久與閻錫山、馮玉祥在北平發起「擴大會議」,另組政府。民國211月,出任行政院長;民國228月,兼代外交部長。

        民國24111日,「中國國民黨四屆六中全會」開幕,汪兆銘在中央黨部遇刺受傷;民國24121日,辭本、兼各職。民國27年,「中國國民黨臨時全國代表大會」推舉汪兆銘為副總裁;民國247月,任國民參政會議長。因對抗戰喪失信心,民國271218日,自重慶飛往昆明,轉往河內,民國271229日發表「艷電」,主張對日求和。

       ()南京汪政權的成立

        民國29230日,在南京成立「國民政府」,兼任的職務有:「中國國民黨」主席、「中央政治會議」主席、「中央政治委員會」主席、「最高國防會議」主席、「國民政府」主席、「軍事委員會」委員長、「清鄉委員會」委員長、「全國經濟委員會」委員長、「新國民運動促進委員會」委員長。民國33年,因前遇刺留在體內之子彈存留過久,引起併發性骨髓腫症;民國3333日,赴日本就醫,職務交由陳公博、周佛海代理;民國331110日,汪兆銘病逝於日本名古屋,享年62歲。汪兆銘遺體運回南京,葬於南京紫金山麓之梅花山。民國351月,汪兆銘墓被毀,據聞棺木於墓毀後,運至南京清涼山火化。

     

    二、南京「國民政府」的成立

       ()抗日陣營的分裂

        近代以來,中國國勢不振,對外交涉大體採取妥協的態度。民國16年,國民政府與共產黨分立後,國民政府便致力於全國的統一工作,對外來的侵略則多方隱忍,深恐一旦對外戰爭失敗,損失更重。就「九一八事變」後的中、日關係而論,亦復如此。當時民間及在野人士大都主張抗日,而國民政府卻認為與其準備不足,憑血氣之勇,一戰而敗,不如保持元氣,以求最後決戰。國民政府中還有另一派人,認為中國的軍事力量無法與日本對抗,與其最後被日本滅亡,不如早些與日本妥協,以免國家遭受無謂的犧牲,這一派的代表人物以汪兆銘為首。汪兆銘在中國國民黨及國民政府中的地位甚高,其在脫離抗日陣營前,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政治會主席、中國國民黨副總裁;在國民政府中曾任行政院院長、國防最高委員會主席、國民參政會議長。汪兆銘的妥協傾向,影響抗日陣營中的部分人士,如中國國民黨中央宣傳部副部長周佛海、主任委員陳公博等人。

       ()與日本謀和運動的展開

        時以高宗武為主的與日本謀和運動,由於汪兆銘的積極支持,蔣中正未便干涉。汪兆銘本來是主張對日作戰的,從「九一八事變」、「一二八事變」、到民國24年的「古北口之役」,他都主張抵抗,並曾因張學良採「不抵抗主義」,通電邀請張學良共同下野。但是另一方面,在「古北口之役」中,汪兆銘據前方將領的報告,謂中國武力太弱,無法抵抗日本的侵略,汪兆銘才慢慢的有主和的傾向。民國24年,在蘇俄高唱「民族聯合陣線」的口號下,汪兆銘主和的意志更為堅定,認為中、日兩國若開戰,蘇俄必坐收漁人之利。

        此外,汪兆銘並不贊成國民政府所利用的「焦土」政策,認為如果使用這類的策略,民眾的損失更大,且這類策略並不能阻止日軍的南下。例如民國271113日的「長沙大火」,長沙城被焚,而長沙卻在6年後才陷落。汪兆銘尤其反對國民政府與共產黨的統一戰線,認為共產黨的最後目標在毀滅國民政府、控制中國。在這種情況下,汪兆銘想運用談判的方式來解決中、日兩國的問題。

        民國2775日,高宗武抵達日本以後,要求日本以汪兆銘為和平運動的中心人物。日本陸相坂垣保證擁汪兆銘為中國的領袖,此後日本即將注意力轉移到汪兆銘的身上。民國2711月初,汪兆銘派梅思平、高宗武在上海與日本代表影佐禎昭、犬養毅等人開會,會中決定請汪兆銘在南京另組政府,與日本合作。同時,日本答應在2內自長城撤兵;另外,為共同防共,日本駐兵內蒙古。民國271218日,汪兆銘由重慶走河內,並於民國271229日通電,接受日本善鄰友好、共同防共、經濟提攜的條件(此即所謂的「艷電」)。

       ()曾仲鳴的遇害

        中國國民黨對黨內要員的分裂行動,最初是採取「勸說」政策。民國282月,蔣中正派谷正鼎赴河內,將赴英國、法國、美國等各國的護照送達汪兆銘,勸其赴各國遊歷若干時日,再回國服務。在此之前,蔣中正亦曾派蕭同茲赴香港會晤周佛海,勸其返回重慶,然皆不得要領。國民政府至此乃採取「為國除奸」的手段,民國28321日,國民政府情報人員鄭介民、王魯翹等人在河內謀除汪兆銘,結果汪兆銘的親信曾仲鳴被暗殺。此事使汪兆銘向重慶採取「不屈不撓」的態度,日本政府遂派影佐禎昭乘專船赴河內迎汪兆銘,民國28425日乘船前往上海,途中汪兆銘向日方人員表示:彼本擬以中國國民黨為中心,組織和平團體,藉言論之力,與重慶的抗戰理論鬥爭,但見後來形勢,僅以言論勸說對方轉向和平非常困難,不如組織和平政府,使日、華兩國真正攜手。民國2856日,汪兆銘在上海登岸,高宗武、陶希聖、林柏生、李聖五等人亦陸續由香港至上海,汪兆銘即與周佛海等人商定,主張在南京建立政權。

       ()恐怖機關的設立

        民國29330日,汪政權在南京成立,南京政權持續了5年半的時間,在國民政府的「除奸」政策下,參與南京政權的人物,生命時常受威脅,他們乃利用上海的黑社會,建立起特殊的恐怖機關組織。民國28年夏,汪兆銘初抵上海時,周佛海即與李士群、丁默村有所接觸。此後李士群、丁默村兩人即在上海霞飛路76號設立恐怖機關,機關名稱為「七十六號」,成為南京政權人物的有力保護者。與「七十六號」恐怖機關對抗的是中國國民黨的「青幫」及「藍衣社」兩組織。在「七十六號」與「青幫」、「藍衣社」的競爭報復中,許多支持汪兆銘及反對汪兆銘分裂運動的人士遭到殺害。「七十六號」、「青幫」、「藍衣社」三個組織,所使用的手段為「刺殺」、「綁架」、「折磨」等方法,使上海陷入恐怖狀態中。

     

    三、南京汪政權的結束

       ()對同盟國宣戰

        民國30127日,日本偷襲珍珠港,此舉對於汪兆銘是一個打擊,因為他認為日本與蘇俄是敵對國家,希望日本會向援助中共的蘇俄宣戰,而反對與同盟國作戰。然而迫於日本的要求,汪兆銘不得已乃於民國3219日對同盟國宣戰。南京政權對日本的貢獻主要有二:其一是配合日本「以戰養戰」的策略,與日本合力開發中國資源,並搜刮民財,以供日本軍需。其二是積極實行「清鄉運動」,破壞國民政府「以敵人後方為前方」的戰略,穩定了淪陷區的秩序。

       ()靜待接收

        汪兆銘於民國331110日病逝,其職位由陳公博代理。日本宣佈投降以後,南京汪政權所屬的機關都靜待接收,雖然汪政權尚有60萬軍隊。南京汪政權靜待接收的原因,主要有二:其一是這個政權是日本統治下的傀儡政權,日本既已投降,這個政權沒有不投降的理由。其二是這個政權中的部分人士,希望用「妥協」的方法與日本周旋,避免中國人民受到直接的迫害,日本既然投降,他們當然希望國家統一。他們之中,部分人士曾經掩護過國民政府的情報人員,自認為有功於抗戰,希望能夠再回到國民政府的懷抱。不過就國民政府和人民的立場而論,他們都是「漢奸」,故自民國349月下旬,「軍事統計調查局」人員即開始在南京、上海地區逮捕參與汪政權的分子,至民國353月,被捕者達5455人。這些人有的利用各種方法買通承辦人員,得以脫罪;有的則分別被判處死刑或徒刑。部分曾經掩護國民政府工作人員的汪政權官員,雖然自認為可以「將功折罪」,但由於一種痛恨與日本合作的「除奸」心理,致使南京汪政權的人士,都受到嚴厲的懲罰。

     

    四、評 

        促使汪兆銘接受這麼一個悲劇性角色的原因,主要有四:

       ()汪兆銘個人對「理想主義」的信念,對民族國家有一種強烈的「道德」責任感,但是他實踐這種道德責任感的方式,卻是一種「英雄式」的自我犧牲。因此,在民國成立以前,他曾攜帶炸彈謀炸清攝政王載灃,被捕以後仍然慷慨陳辭;在民國政局極為艱難的時候,他亦能勇於負起最艱鉅的任務。

       ()民國以來政治史上的兩極化,即「極左」和「極右」的傾向,而汪兆銘本身為「溫和派」的文人,實難立足於其間,故鋌而走險,企圖從其中走出第三條路來。

       ()民國以來的「內憂」和「外患」,尤其是日趨不利的國際局勢,對中國造成極大的傷害。

       ()由於上述三項因素,造成他特殊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態度,即傾向和平、妥協。

     

     

    全部共 1則留言
    01-06 22:46:謝謝老師 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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