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各系所、行政單位協助調查填寫
「台北校區教職員工或兼任教師入校停車申請表」
請各系所或一級單位統一登記,並送紙本申請表至事務組。
事務組會統一發「繳費單」,並請各單位申請人至銀行繳費
(繳費收據-有顏色區分,請勿自行影印)。
並轉帳繳費後,繳回第三聯至總務處事務組,第三聯上請註記轉帳後五碼。
請注意:
一、「教職員工」與「兼任教師」必須分開填寫。(請各教學單位協助兼任老師領取繳費收據)
不便之處 敬請見諒